各部門、各單位: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考研輔導活動管理的通知》教學〔2008〕1號、《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1〕 2號文件精神,我校嚴禁舉辦考研輔導活動。為進一步貫徹上級精神,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現就相關事項重申如下:
一、嚴禁學校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舉辦或參與舉辦研究生招生考試輔導活動;
二、嚴禁委托社會培訓機構進行研究生招生考試輔導培訓;
三、嚴禁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舉辦考研輔導活動的場所和設施;
四、嚴禁社會培訓機構進入校園以張貼簡章、廣告等各種方式進行考研輔導培訓的招生宣傳和組織活動。
濟南大學
2021年9月16日